- 索 引 号:XM05106-05-02-2025-003
- 备注/文号:厦同民〔2025〕3号
- 发布机构:同安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15
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金的通知
时间:2025-01-15 17:02
各镇(街):
根据《厦门市民政局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通知》(厦民规〔2021〕2号)文件精神及2025年年度预算安排,现预下达2025年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金544万元(详见附件)。
本次下达资金为专项补助,不列基数,从区民政局区级专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费”分配下达,款列“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列入区镇上下级体制结算。
请各镇(街)接文后3天内完成项目库录入工作,项目库名称统一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费(民政区级)”,并严格按照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及时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经费,并做好绩效目标落实工作,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2025年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金分配表
2.2025年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联系人:小林 电话:7025414)
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
2025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同财备〔202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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