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06-05-02-2025-012
- 备注/文号:厦同民〔2025〕40号
- 发布机构:同安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07
各相关街道: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厦财社指〔2025〕2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第二批)139万元(详见附件1),指标从区民政局中央专项“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下达,款列“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鉴于我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已列入区对镇财政体制基数,为避免资金重复下达,现上解原区级下达各相关街道群众救助补助经费合计139万元(详见附件1),列入年终上下级财政体制结算。
请各相关街道接文后3天内完成项目库录入等工作,项目库名称统一为“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民政中央级)”,并严格按照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做好绩效目标落实工作,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特此通知。
附件:1.2025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及上解明细表
2.2025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第二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业务联系人:小朱 电话:7108980)
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
2025年8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同财备〔2025〕2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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