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06-10-01-2022-109
- 备注/文号:厦同民社许准字〔2022〕第12号
- 发布机构:同安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2-26
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关于成立厦门市同安区新美街道凤南教育促进会的申请书)
时间:2022-12-26 14:53
张高粱、黄国耀、杨志根、柯建勇、张天福、周明吉、周火荣、陈永革、吕如毅:
你们送来的《关于成立厦门市同安区新美街道凤南教育促进会的申请书》收悉。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同意成立“厦门市同安区新美街道凤南教育促进会”,准予登记注册,属社会团体法人。其业务主管单位是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新美街道办事处。
“厦门市同安区新美街道凤南教育促进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50212MJB978163B ;法定代表人:杨志根;开办资金:3万元;办公地点:厦门市同安区新美街道土楼村土楼206号;电话:15960363166。
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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