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06-10-01-2023-017
- 备注/文号:厦同民非许准字〔2023〕第2号
- 发布机构:同安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16
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关于成立厦门市同安区点点通社工服务中心的申请书)
时间:2023-03-16 15:53
林重义、郭凯、杨燕琼:
你们提交申请登记“关于成立厦门市同安区点点通社工服务中心的申请书”的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条的规定,经审查,同意成立“厦门市同安区点点通社工服务中心”,现准予登记注册,属民办非企业单位,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厦门市同安区点点通社工服务中心”的业务主管单位: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业务范围:1.提供社会工作专业化服务,包括社区综合治理、青少年儿童、妇女、企业、心理咨询,提供老年人、残疾人的社会工作服务;2.承接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社工服务项目和其他任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50212MJB978809C ;法定代表人:王丽玉;开办资金:人民币3万元;办公地点:厦门市同安区凤岗路1016号之六。
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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