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06-10-01-2023-044
- 备注/文号:厦同民社许准字〔2023〕第9号
- 发布机构:同安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30
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关于成立厦门市同安区作家协会的申请书)
时间:2023-05-30 11:14
纪宏毅、叶明利、董冰苇、魏逢端:
你们送来的《关于成立厦门市同安区作家协会的申请书》收悉。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同意成立“厦门市同安区作家协会”,准予登记注册,属社会团体法人。其业务主管单位是厦门市同安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厦门市同安区作家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50212MJB980335P ; 法定代表人:纪宏毅;开办资金:3万元;办公地点: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西路231号;电话:13395013789。
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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