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06-10-01-2023-076
- 备注/文号:厦同民社许准字〔2023〕第18号
- 发布机构:同安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7-20
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关于成立厦门市同安区新民街道湖柑村教育促进会的申请书)
时间:2023-07-20 15:38
邵金泡、邵完、李德庆、邵晓兰、邵目的、邵火泉:
你们送来的《关于成立厦门市同安区新民街道湖柑村教育促进会的申请书》收悉。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同意成立“厦门市同安区新民街道湖柑村教育促进会”,准予登记注册,属社会团体法人。其业务主管单位是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新民街道办事处。
“厦门市同安区新民街道湖柑村教育促进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50212MJB9814507 ;法定代表人:邵金泡;开办资金:3万元;办公地点:厦门市同安区湖柑新厝角里166号;电话:15959283317。
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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