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06-10-01-2025-063
    • 备注/文号:厦同民非许准变字〔2025〕第12号
    • 发布机构:同安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12
    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厦门市同安区尚音艺术培训学校)
    时间:2025-05-12 15:15

    厦门市同安区尚音艺术培训学校(住所:厦门市同安区银湖路68号一层局部、二层至三层全部):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厦门市同安区尚音艺术培训学校变更业务主管单位和修改章程的申请已经收悉。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经审查,同意你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由“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变更为“厦门市同安区文化和旅游局”;核准你单位章程内容的修改。

     

      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

      2025年5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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