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06-10-01-2025-067
- 备注/文号:厦同民社许准变字〔2025〕第21号
- 发布机构:同安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22
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厦门市同安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协会)
时间:2025-05-22 14:44
厦门市同安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协会(住所:厦门市同安区银莲路25号)
你会报送的厦门市同安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协会变更业务主管单位和修改章程申请材料收悉。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经审查,同意你会的业务主管单位由“厦门市同安区建设与交通局”变更为“厦门市同安区住建和交通局”核准你会修改的章程。
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
2025年5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