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06-10-01-2025-149
- 备注/文号:厦同民社许准字〔2025〕第19号
- 发布机构:同安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05
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关于成立厦门市同安区西柯街道浦头社区发展协会的申请书)
时间:2025-12-05 16:25
林星典、林耀雄、林加威、林爽、林英超:
你们送来的《关于成立厦门市同安区西柯街道浦头社区发展协会的申请书》收悉。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同意成立“厦门市同安区西柯街道浦头社区发展协会”,准予登记注册,属社会团体法人。其业务主管单位是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西柯街道办事处。
“厦门市同安区西柯街道浦头社区发展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50212MJB99354XU;法定代表人:林耀雄;开办资金:4万元;办公地点:厦门市同安区西柯街道浦头社区浦头里1255号三楼。
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
2025年12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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