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06-10-01-2026-005
    • 备注/文号:厦同民社许准销字〔2026〕第2号
    • 发布机构:同安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12
    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准予注销许可决定书(厦门市同安实验中学教育促进会)
    时间:2026-01-12 16:07

    厦门市同安实验中学教育促进会(住所: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阳翟二路777号):

      你会提交的申请注销登记材料收悉。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经审查,同意予以注销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502125136608808,档案号:3016)。

      接文后,请持注销批文到相关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

      2026年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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