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06-10-01-2026-006
    • 备注/文号:厦同民社许准变字〔2026〕第3号
    • 发布机构:同安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14
    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厦门市同安区见义勇为协会)
    时间:2026-01-14 16:11

    厦门市同安区见义勇为协会(住所:厦门市同安区银湖路179号):

      你会报送的厦门市同安区见义勇为促进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业务主管单位和修改章程申请材料收悉。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经审查,同意你会的名称由“厦门市同安区见义勇为促进会”变更为“厦门市同安区见义勇为协会”;同意你会的法定代表人由“吕子艺”变更为“洪可馨”;同意你会的业务主管单位由“中国共产党厦门市同安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变更为“厦门市公安局同安分局”;核准你会修改的章程。

     

      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

      2026年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