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06-10-01-2026-020
    • 备注/文号:厦同民社许准字〔2026〕第2号
    • 发布机构:同安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2-12
    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关于成立厦门市同安区匹克球协会的申请书)
    时间:2026-02-12 16:30

    叶金旭、杨东樾、叶德恩:

      你们送来的《关于成立厦门市同安区匹克球协会的申请书》收悉。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同意成立“厦门市同安区匹克球协会”,准予登记注册,属社会团体法人。其业务主管单位是厦门市同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厦门市同安区匹克球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50212MJB994243H;法定代表人:叶金旭;开办资金:3万元;办公地点:厦门市同安区五显镇上厝村马塘里168-3-1。

     

      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

      2026年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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