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06-30-01-2023-004
- 备注/文号:厦同民〔2023〕9号
- 发布机构:同安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2-08
各相关单位、局属各科室:
根据中共同安区委办公室、同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同委办〔2017〕73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现制定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予以公布。
附件: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
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
2023年2月8日
附件:
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 年度:2023年
序号 |
普及的法律法规名称 |
普法对象 |
主要活动方式 |
时间进度 |
责任科室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群众 |
现场宣传;新媒体宣传 |
“12·4”宪法宣传日 |
综合科; 社会事务科; 民政事务中心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群众 |
现场宣传;结合业务工作宣传;新媒体宣传 |
全年 |
综合科; 社会事务科; 民政事务中心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 |
群众 |
结合业务工作宣传;新媒体宣传 |
全年 |
综合科; 民政事务中心 |
4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
社会团体; 民办非企业单位 |
结合业务工作宣传; 新媒体宣传 |
全年 |
综合科; 社会事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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