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文生成日期:2015-02-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同安区民政局综合科联系。地址:同安区银湖中路1号;邮编:361100;电话:0592-7022339;传真:0592-7035750;电子邮件:xmtamzj@163.com。
一、概述
我局2014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切实加大公开力度,不断规范我局办事公开和政务公开,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我局民政工作的全过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现对我局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一把手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同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充实,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科室及下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通过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规范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分类管理,明确责任。为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们及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和监督等内容做进一步充实完善,认真做好《同安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同安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写更新工作,制定下发了《同安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包括项目内容、责任主体、具体负责人以及完成时限,建立各科室负责人负总责的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三大类。此外,局还建立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建立健全信息受理流程和登记、查询、办理、备案、统计等规章制度,做到程序规范、配合默契、运转有序;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员的培训,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供优质、高效、满意服务。
(三)规范分类,便于服务。政府信息公开栏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了方便群众了解信息,我局对公开的信息进行分类,即: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财政预算及决算、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工作动态、救灾、救济、优抚、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社会捐赠等管理和使用情况等,并开设“信息简报”栏目,让广大群众可以清晰明了地了解自己想要获得的信息。此外,还充分利用其他形式进行信息公开。把我局的机构职责、机构设置和领导分工及其联系电话,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进行公布,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局对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和编目,2014年共制作发布政府信息137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2条。
(二)公开主要类别
2014年度,我局公开的主要种类及数量如下:机构职能1条,规范性文件1条,财政预算及决算3条,救灾、救济、优抚、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社会捐赠等管理和使用情况24条,批复文件及公开61条,工作动态5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17条。
(三)信息公开形式
1.政府信息公开栏
以民政局的政务信息公开栏为主要平台进行系统的公开。
2.互联网
以局网站为主体,在局网站上设立政府公开专栏。每个月定期对主动公开的内容及时进行更新。2014年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715963次,办理网上咨询件82件。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4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增强法制观念。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社会稳定、利于工作开展、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的关系,凡能够公开的信息均尽力公开,凡涉密的信息均不得随意公开,凡较为敏感的信息慎重对待。对涉及个人隐私的不予公开。今年收到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事项1件,已按时办结。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至今,我局未收取过任何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费用,也没有接到任何减免费用的申请。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至今,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基础性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有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我局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和内容还需进一步进行梳理和界定;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在便民利民上还需进一步增加灵活性和多样性;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和监督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七、附表
同安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4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112 |
471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112 |
471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行政申述数 |
件 |
0 |
0 |
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
201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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