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2 11:15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在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xmta.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综合科联系,地址:厦门市同安区环城西路97-99号劳动力大厦2楼,邮政编码:361100,电话0592-7022339,传真:0592-7035750,电子邮箱:mzj@xmta.gov.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2年,我局在同安区政府门户网站民政局分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条,包括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26条,安全生产类信息1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条,其他应公开信息13条。

      (二)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及时做好主动公开内容更新维护,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加大对严重表述性错误、个人敏感信息等内容的审查力度,按时开展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区社会救助水平的民意征集和我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的网上调查。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我局依托同安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同安民政微信公众号两个途径推送政务信息,积极配合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设,落实专人维护公众号,围绕民政领域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民众关心的问题及时更新内容。

      (五)监督保障。2022年度,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按时公开我局各项工作情况。在工作考核方面,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的形式,加大检查力度,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在社会评议方面,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公开的要求,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地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在责任追究方面,2022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在不断强化,但仍然存在以下不足:一是部分科室对此项工作的重视和认识程度不足;二是政务信息报送的质量不高。下一步,我局将强化政务公开培训,组织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和要求,按序时进度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持续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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