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6 11:11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由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编制的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在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xmta.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综合科联系(地址:厦门市同安区环城西路97-99号劳动力大厦2楼,邮政编码:361100,电话0592-7022339,传真:0592-7035750,电子邮箱:mzj@xmta.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为目标,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2024年,我局在同安区政府门户网站民政局分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条,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29其他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主动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本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其中按时办结答复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基层治理等。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明确信息发布的责任科室和审核流程,确保信息内容准确、真实、完整、及时,避免出现严重表述性错误、个人敏感信息等内容。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的更新维护工作,定期对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上的信息进行梳理检查,及时更新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信息,确保公众能够获取到最新的民政政策和服务信息。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我局依托同安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同安民政微信公众号2个途径推送政务信息,积极配合政务信息中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明确信息发布、互动回应、运维保障等要求,加强对微信公众号的日常监测和维护,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互动回应高效、规范。 

      (五)监督保障。2024年度,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按时公开我局各项工作情况。在工作考核方面,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部门绩效考核体系,设定了明确的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考核结果作为科室和个人年度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在社会评议方面,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公开的要求,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2024年我局按时开展关于区划地名管理水平提升、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的民意征集和关于社区养老情况的网上调查,确保决策科学合理。在责任追究方面,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2024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力而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

    组织

    法律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部分政策解读停留在表面,解读形式单一,离公众对深层次公开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更新滞后,导致公众无法第一时间获取最新动态,影响公开的时效性。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有效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加强对公开内容的审核把关,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及时了解公众对政策解读的需求和意见,不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改进政策解读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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