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14-05-03-2023-001
- 备注/文号:无
- 发布机构:区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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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同安区农业农村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三农”工作、林业、水利、畜牧、海洋和渔业的战略、规划、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海洋与渔业发展政策措施。承担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具体工作。 (二)协助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协助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落实边远山区、水源保护区移民造福工程、大中型水电站库区移民造福工程。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 (三)组织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指导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和耕地、林地、水域使用权合理流转工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协调解决被征地农民和海域退养渔民的生产、生活出路。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休闲渔业、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预测并发布全区农林牧渔业各产业产品及农林牧渔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经济信息。负责农业、畜牧业、水利、渔业资源调查、动态监测、评估与统计。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及林业、渔业、水利行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林牧渔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林水牧渔业标准化生产。 (六)负责农林牧渔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林牧渔业各产业产品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指导农业检验监测体系建设。 (七)编制并实施农林水牧渔业资源保护规划,管理、审核并监督农林水牧渔业资源的使用和保护。指导农林水牧渔业可持续发展及其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工作。负责原水供应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洪水影响评价制度。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 (八)负责有关农林牧渔业生产资料和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林牧渔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贯彻执行有关生产资料、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饲料及其添加剂国家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相关地方标准制定。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官方兽医、职业兽医、乡村兽医管理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林业、畜牧业、水利、海洋、渔业防灾减灾工作,指导动植物检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监测并依法发布动植物疫情。承担水情、旱情、森林火灾、海洋灾害、水土流失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相关领域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并按分工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害生产恢复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河流湖泊和主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指导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督促检查等工作。 (十)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等相关制度及规划,提出投资规模和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投资项目资金安全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负责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管,组织参与水利工程建设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区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承担5万千瓦及以下水电站建设行政管理工作。 (十一)推动农林水牧渔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林水牧渔业产业技术体系和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林水牧渔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林水牧渔业人才工作。拟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林水牧渔业教育和农林水牧渔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林水牧渔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农林水牧渔业科技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林水牧渔业涉外、涉台港澳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境内外农业交流合作。参与研究拟订农林水牧渔业利用外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具体执行有关农林水牧渔业援外项目。 (十四)负责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开展综合协调、政策研究、督导考核等日常工作。 (十五)组织实施辖区内有关农业、林业、水利和渔业等领域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工作,组织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工作及涉及农林水牧渔一般违法案件查处,协调处理跨区域农林水牧渔事件纠纷。 (十六)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相关职责。 (十七)完成区委和区政府及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林水牧渔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生产资料、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4.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保护。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水域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职责分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负责监督管理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负责监督管理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及使用。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2. 有关水产品质量安全职责分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水产品从养殖、捕捞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水产品进入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监管。水产品进入列入《厦门市水产品批发市场目录》的水产品批发市场后的监管,按照《厦门市水产品批发市场管理规定》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监管。 3.关于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职责分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水资源保护。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两部门应当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统一发布水环境质量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区农业农村局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协商一致。 4.关于水资源开发利用的职责分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全区水资源(包括本行政区域内地表水、地下水及区域外调入水)实施统一管理;区市政园林局负责全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协调全区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等建设管理工作;地下热水、地下矿泉水的开采由区农业农村局实施前置取水许可,辖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开发利用的审批。上述涉水部门应建立全区水资源管理部门间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协调与配合,协商解决有关涉水问题。 5.关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职责分工。辖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国家制定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统一管理自然资源调查相关工作,做好国土、矿产等自然资源调查和监测工作,统一发布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结果。区农业农村局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6.关于野生中药材管理职责分工。区卫健局牵头负责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工作,区农业农村局依法履行职责,协同做好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工作。 7.与区应急管理局、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区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承担区级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协调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组织编制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自然资源、规划、气象、农村农业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 (2)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指导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3)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宣传教育、督促检查等工作;组织指导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4)必要时,相关部门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同安区农业农村局包括5个处室/科室,人员编制数16人,在职人数16人。 |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厦门市同安区农业农村局主要任务是: (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一是“精”打造。在原有试点示范村打造基础上,“一村一策”,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加快推动军营、白交祠、莲花、古坑、竹坝片区等5个精品村,莲花农文旅、汀溪旅游动线、五显农旅研等3个精品示范片区打造。二是“广”示范。启动新一批试点示范村建设,扩大试点示范成效,因地制宜推动12个试点示范村建设,统筹推动乡村规划设计、产业振兴、“五个美丽”建设,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公共服务短板等。三是“高”推动。按照东西部协作工作2年一周期轮换牵头区的工作机制,2023年我区作为牵头区,以“优势互补、互利互惠、长期协作、共同发展”为原则,高位推进、响鼓重锤,积极与海沧区做好过渡衔接工作,进一步完善协作机制、做实协作任务,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协作体系,合力推动“两区帮一县”新机制再上新台阶,不断推动闽宁协作取得新成效。 (二)多措并举助推“三农”工作。 (1)聚焦短板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正心(精致)、育禄昌等9个设施大棚项目建设;有序推进莲花镇整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重点农业生产区域为重点,以非高标农田地块为主,相对集中连片等原则,积极争取上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明年项目预计总投资约6828.9万元,可新增高标准农田约1.138万亩;重点推进芳都、西山村等多个高效节水灌溉项目,预计可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约500亩。(2)扶优做强发展现代农业产业。一是持续闽台融合产业园区建设,加快推动首届种业博览会地展100亩土地流转,梳理五显竹坝片区可用地块用于产业发展,整合全产业链力量打造现代农业创新服务平台。二是着力推进盈趣天亿生态城项目建设。已在莲花镇莲花村规划1300亩土地打造4.0版现代生态农业城,投资规模为8-10亿元,加快推进莲花村第二期350亩的果林地和竹院约1300亩的地块流转。三是打造古坑三角梅基地,由区属国企联合市花木集团在古坑村打造“中国厦门国际同安红三角梅产业博览园”乡村振兴项目,开展以国风游园、山地营地、农学体验等活动,带动片区热度。四是谋划中洲岛产业提升项目,全岛计划采用统一规划、整体建设、统一管理的运营模式打造厦门海洋种业科技园区,项目建成预计可实现年产值20-30亿元,推动前期谋划论证后尽快落地实施。(3)着力拓宽拓展农民增收渠道。一是大力发展农林牧渔业,促进各领域发展,带动农民收入整体提高。二是开展项目建设带动农民增收,推动五显镇军村、村、莲花镇后埔村、汀溪镇褒美村高标准农田等项目建成使用,带动农户家庭经营收入持续快速增长。三是发挥合作社作用,以专业合作社为载体,带动农户以土地资源、资产入股合作经营,确保持续有效按股获得收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四是培育公益性岗位,适度向调查对象倾斜,对低收入对象收入水平进行兜底托高。五是实施“飞地”养殖海蛎回运运输费补助政策,鼓励“飞地”养殖水产品回运潘涂海蛎集散中心交易,促进沿海渔民增收。(4)持续发力壮大村集体经济。一是继续探索多元化集体发展用地开发建设方式,目前我区已成立区、镇两级农村集体发展用地工作组并建立周调度工作机制,加快建设四口圳社区、阳翟社区发展用地等保障性租赁用房项目。二是加快建设祥平西产业园通用厂房,成立工作专班,按第四季度开工建设倒排计划推进;同步策划着力引进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企业入驻。三是进一步推动农村土地流转,深化“村集体合作社+企业”村企合作,增强农村内生造血功能。(5)推动农业招商引资提质增效。一是在“要素保障”上下功夫,加强与要素资源保障部门沟通联系,点对点,面对面指导办理招商项目项目选址、规划调整、用地报批等手续,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二是在“调度机制”上下功夫,推动项目转段突破,及时跟踪招商项目进展,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积极推动现代农业招商网络签约项目、重点招商项目尽快动工建设,做到信息及时畅通、动态及时跟进、手续及时办理,力促项目签约落地。三是在“拓展渠道”上下功夫,充分挖掘招商资源,指导各镇(街)深入梳理农林业用地与资源,聚焦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村,深入挖掘资源与优势,注重以商引商、行业招商、敲门招商,支持存量企业增资扩产,拓宽招商渠道,加快引进种子种苗、特色种养殖、花卉林木等项目,力促优势产业提级升档。 (三)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林业工作。 一是继续推进我区林长制工作,发挥林长办协调统筹作用,指导、督促各镇街落实好我区林业日常工作,重点抓好造林绿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生态保护及产业发展等方面,通过加强宣传发动、巡查监管等手段,推动我区林业高质量发展。二是根据因地制宜并结合当地乡村旅游的特点,在军营村建设100亩乡村生态景观林,通过种植观花观叶树种,改善山体林相结构,提高森林质量。三是发挥优势资源,大力发展绿色产业,通过开展花卉苗木产业招商,促进我区花卉苗木产业向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发展。 (四)补短板水利工程强监管水利行业。 一是开工建设浦声水闸、官浔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龙东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竹坝水库截流工程等4个项目,总投资约8亿元,以及谋划生成改善埭头流域水环境的策槽中干渠改造提升工程及4座确保新城排洪挡潮安全的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和2座水电站绿色生态升级改造。二是持续对水利设施加强监管及汛期科学防洪挡潮调度,督促做好全区水库、溪流、新城水利设施、北部山区人饮工程、安全生态水系管护。三是继续落实生态补偿水质考核任务,争取完成汀溪镇古坑村纳入生态补偿范围事宜,并争取市级资金支持。四是谋划我区节水型社会建设。五是督促相关移民镇持续做好移民后扶工作。 |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说明 |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同安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收入预算为5,014.34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3955.21万元增加1059.13万元,增长26.78%,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014.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14.3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
(二)厦门市同安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支出预算为5,014.34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3,955.21万元增加1059.13万元,增长26.78%,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163.7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24.80万元,公用支出238.95万元; 2.项目支出3,850.59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同安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37,941.35万元。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14.34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059.13万元,增长26.78%,主要是由于乡村振兴支出。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75.93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人员工资及福利费支出。 |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6.64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福利费支出。 |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8.62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人员工资及福利费支出。 |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69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在职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8.02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在职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588.62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行政支出。 |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89.29万元。主要用于松材线虫病防控支出。 |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15.96万元。主要用于动物检疫辅助服务支出。 |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37.5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项目工作支出。 |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18.0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管理经费支出。 |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564.52万元。主要用于移民造福安置小区物业补助及运行费等支出。 |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21.00万元。主要用于义务植树支出。 |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0.15万元。主要用于天然林停伐管护支出。 |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122.18万元。主要用于公共管护支出。 |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50.99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工作及林业生产发展与保护支出。 |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1,215.00万元。主要用于环东海域综合治理等支出。 |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6.00万元。主要用于防汛业务支出。 |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50.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水利的支出。 |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8.92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人员经费支出。 |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44.27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人员经费支出。 |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11.05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人员经费支出。 |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下降)0%。 |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
厦门市同安区农业农村局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0%。 因公出国(境)经费为零。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预算安排1.0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人员检查调研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上年相比未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与上年相比未变化。 |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厦门市同安区农业农村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8.95万元,比2022年预算253.64万元减少14.69万元,下降5.7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厦门市同安区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1.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5.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厦门市同安区农业农村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同安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5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971.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700.00万元。 |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
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附表 |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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