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14-30-01-2022-004
- 备注/文号:厦同农〔2022〕49号
- 发布机构:区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5-05
厦门嘉烨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市振坤记养殖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做好规模猪场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厦农〔2019〕116号)、《关于下达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与保护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厦财农指〔2022〕3号)等文件精神及年度预算安排,对规模生猪养殖场改扩建和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补助,年出栏800头至5000头、5000头至3万头的规模猪场贷款给予2%的贴息补助,时间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经企业申报,区级核查并公示,厦门嘉烨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市振坤记养殖有限公司符合贷款贴息条件。经研究,现将规模养殖场贷款贴息补助资金302.49万元下达你们,资金款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
请接文后到同安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办理拨付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特此通知。
(联系人:温亚萍 联系电话:7022242)
附件:2021年同安区规模养殖场贷款贴息补助资金分配表
厦门市同安区农业农村局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
2022年5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1年同安区规模养殖场贷款贴息补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 |
养殖场企业名称 |
规模 |
贴息额 |
||||
规模猪场(年出栏800-5000头) |
规模猪场(年出栏5000-3万头) |
规模猪场(年出栏3万头以上) |
小计 (万元) |
市级资金 (万元) |
区级资金 (万元) |
||
1 |
厦门嘉烨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1160 |
—— |
—— |
286.89 |
172.134 |
114.756 |
2 |
厦门市振坤记养殖有限公司 |
—— |
5511 |
—— |
15.60 |
9.36 |
6.24 |
合计 |
|
|
|
|
302.49 |
181.494 |
120.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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