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14-30-01-2022-004
    • 备注/文号:厦同农〔2022〕49号
    • 发布机构:区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5-05
    关于下达2021年规模养殖场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2-05-05 16:42

    厦门嘉烨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市振坤记养殖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做好规模猪场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厦农〔2019〕116号)、《关于下达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与保护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厦财农指〔2022〕3号)等文件精神及年度预算安排,对规模生猪养殖场改扩建和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补助,年出栏800头至5000头、5000头至3万头的规模猪场贷款给予2%的贴息补助,时间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经企业申报,区级核查并公示,厦门嘉烨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市振坤记养殖有限公司符合贷款贴息条件。经研究,现将规模养殖场贷款贴息补助资金302.49万元下达你们,资金款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

      请接文后到同安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办理拨付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特此通知。

      (联系人:温亚萍   联系电话:7022242)

      附件:2021年同安区规模养殖场贷款贴息补助资金分配表

     

    厦门市同安区农业农村局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

    2022年5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1年同安区规模养殖场贷款贴息补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

    养殖场企业名称

      规模

      贴息额

    规模猪场(年出栏800-5000头)

    规模猪场(年出栏5000-3万头)

    规模猪场(年出栏3万头以上)

     小计

     (万元)

     市级资金

     (万元)

     区级资金

     (万元)

      1

    厦门嘉烨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1160

      ——

      ——

      286.89

      172.134

      114.756

      2

    厦门市振坤记养殖有限公司

      ——

      5511

      ——

      15.60

      9.36

      6.24

      合计

       

       

       

       

      302.49

      181.494

      120.996

     
    备查文号:同财备[2022]1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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