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14-50-01-2022-001
    • 备注/文号:厦同农指〔2022〕26号
    • 发布机构:区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4-12
    关于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2-04-15 09:33

    各相关镇(街):

      根据《关于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的通知》(厦财农指〔2022〕7号)文件精神,经村(居)登记、张榜公示、镇(街)审核、申报,汇总全区2022年春播粮食作物面积16586.38亩。通过测算,每亩补贴资金标准为22.91元,现将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38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2)。

      各镇(街)要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层层压实责任,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补助依据、对象、标准发放补贴,依法依规公开补贴信息,以“一卡通”方式确保补贴资金在4月20日前发放完毕。杜绝人均分配、现金发放、截留、挪用、改变资金用途等现象。做好相关材料的存档,以备查验。

      本次下达资金为专项补助,不列基数,从区农经中心市专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分配下达,款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纳入区镇上下级体制结算。

      收文后,请严格按照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做好资金专款专用和绩效目标管理等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2. 同安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分配表

     

    厦门市同安区农业农村局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

      2022年4月12日

     

      附件1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 2022年度)

      项目

      名称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

      实施期限

      2022年

      实施

      单位

      大同街道、祥平街道、莲花镇、汀溪镇、五显镇、新民街道、洪塘镇

      主管部门

      厦门市同安区农业农村局

      总目标

      为落实粮食安全首长责任制,通过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有助于进一步调动农户种粮积极性,稳定春播粮食作物(早稻、玉米、甘薯、大豆)种植面积,稳定农民收入,确保完成全年粮食生产目标。

      投入

      目标

      预算资金

      3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数

      38万元

      资金使用范围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的通知》(厦财农指[2022]7号)文件精神,经村(居)登记、张榜公示、镇(街)审核、申报,汇总全区2022年春播粮食作物面积16586.38亩。通过测算,每亩补贴资金标准为22.91元,本次下达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38万元,资金用于补贴早稻、玉米、甘薯、大豆等春季实际种植粮食的生产者。

      资金投入计划

      (分季度填写)

      第二季度38万元。

      绩效

      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目标傎

      大同  街道

      祥平

      街道

      莲花镇

      汀溪镇

      新民

      街道

      五显镇

      洪塘镇

      产出

      数量指标

      春播粮食面积

      286.18

      262.7

      4904.12

      4607.1

      335.49

      6061.24

      129.55

      产出

      数量指标

      补贴

      农户数

      129

      331

      2503

      2879

      161

      2237

      56

      产出

      数量指标

      补贴

      覆盖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产出

      质量指标

      补贴   到位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效益

      社会效益指标

      资金使用合

      规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效益

      生态效益指标

      调整种植结构需要

      满足

      满足

      满足

      满足

      满足

      满足

      满足

      效益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障粮食安全

      有效

      保障

      有效保障

      有效  保障

      有效

      保障

      有效

      保障

      有效

      保障

      有效

      保障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投诉件

      0

      0

      0

      0

      0

      0

      0

                           

      附件2

      同安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分配表

      镇(街)

      粮食播种面积

      (亩)

      农户数

      (户)

      补贴标准

      (元/亩)

      补贴金额合计

      (元)

      大同街道

      286.18

      129

      22.91

      6557

      祥平街道

      262.7

      331

      6019

      莲花镇

      4904.12

      2503

      112355

      汀溪镇

      4607.1

      2879

      105549

      新民街道

      335.49

      161

      7687

      五显镇

      6061.24

      2237

      138865

      洪塘镇

      129.55

      56

      2968

      合计

      16586.38

      8296

     

      380000

    备注:粮食播种面积主要指春播早稻、玉米、甘薯、大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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