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14-50-01-2024-003
    • 备注/文号:厦同农指〔2024〕22号
    • 发布机构:区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09
    关于下达2024年水稻种植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时间:2024-04-09 17:07

    各相关镇(街):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农业生产发展与保护资金的通知》(厦财农指〔2023〕42号)、《关于<印发厦门市扶持粮食生产六条措施>的通知》(厦农〔2022〕17号)等文件精神及年度预算安排,经研究,现将2024年水稻种植补助资金(第二批)167.8065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

      本次下达资金为专项补助,不列基数,其中市级资金100.6839万元从区农业农村局市专项“水稻种植补助及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社会服务补助(市级)”项目分配下达;区级资金67.1226万元从区农业农村局年度区级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水稻种植补助”项目分配下达。资金款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纳入2024年区镇上下级体制结算。

      收文后,请于一周内做好项目库追加,项目库名称统一为“水稻种植补助”,并严格按照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做好资金专款专用和绩效目标管理等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杨东铭   联系电话:7022252)

     

      附件:1.同安区2024年水稻种植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明细表

          2.同安区2024年水稻种植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厦门市同安区农业农村局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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