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14-50-01-2025-004
    • 备注/文号:厦同农水指〔2025〕8号
    • 发布机构: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07
    关于下达2025年水稻种植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时间:2025-03-07 11:55

    祥和街道、新民街道、莲花镇、汀溪镇:

      根据《关于<印发厦门市扶持粮食生产六条措施>的通知》(厦农〔2022〕17号)及年度预算安排,经研究,现将2025年水稻种植补助资金(第一批)328.1055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

      本次下达资金为专项补助,不列基数,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年度区级专项“粮食生产扶持补助”项目分配下达,款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纳入2025年区镇上下级体制结算。

      收文后,请于一周内做好项目库追加,项目名称统一为“水稻种植补助”,并严格按照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做好资金专款专用和绩效目标管理等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杨东铭   联系电话:7022252)

     

      附件:1.同安区2025年水稻种植补助资金(第一批)分配明细表

          2.同安区2025年水稻种植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厦门市同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

      2025年3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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