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14-50-01-2025-004
- 备注/文号:厦同农水指〔2025〕8号
- 发布机构: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07
关于下达2025年水稻种植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时间:2025-03-07 11:55
祥和街道、新民街道、莲花镇、汀溪镇:
根据《关于<印发厦门市扶持粮食生产六条措施>的通知》(厦农〔2022〕17号)及年度预算安排,经研究,现将2025年水稻种植补助资金(第一批)328.1055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
本次下达资金为专项补助,不列基数,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年度区级专项“粮食生产扶持补助”项目分配下达,款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纳入2025年区镇上下级体制结算。
收文后,请于一周内做好项目库追加,项目名称统一为“水稻种植补助”,并严格按照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做好资金专款专用和绩效目标管理等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杨东铭 联系电话:7022252)
附件:1.同安区2025年水稻种植补助资金(第一批)分配明细表
2.同安区2025年水稻种植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厦门市同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
2025年3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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