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14-50-01-2025-006
    • 备注/文号:厦同农水〔2025〕21号
    • 发布机构: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10
    关于下达2024年规模养殖场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5-03-10 15:56

    厦门市振坤记养殖有限公司、厦门市同安区鑫兴宇养殖场:

      根据《关于做好规模生猪养殖场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厦农〔2023〕99号)、《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农业生产发展与保护资金的通知》(厦财农指〔2024〕46号)等文件精神及年度预算安排,对年出栏800头以上的规模生猪养殖场建设和流动资金贷款给予2%的贴息补助,每个养殖场每年最高贴息200万元,贴息时间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经企业申报,区级核查并公示,厦门市振坤记养殖有限公司、厦门市同安区鑫兴宇养殖场符合贷款贴息条件。经研究,现将2024年规模养殖场贷款贴息补助资金27.988663万元下达你们(详见附件),所需经费市级资金从2025年市下达资金列支,区级资金从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2025年度预算列支。

      请接文后到同安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办理拨付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特此通知。

      (联系人:刘阳阳   联系电话:7121028)

      附件:2024年同安区规模养殖场贷款贴息补助资金分配表

     

      厦门市同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3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4年同安区规模养殖场贷款贴息补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

    养殖场企业名称

    规模(头)

    贴息额 (万元)

    育肥猪

    年出栏数

    仔猪

    年出栏数

    合计(年出栏数)

    市级资金

    区级资金

    小计

    1

    厦门市振坤记养殖有限公司

    14524

    0

    14524

    12.3909336

    8.2606224

    20.651556

    2

    厦门市同安区鑫兴宇养殖场

    6550

    0

    6550

    4.4022642

    2.9348428

    7.337107

    合 计

     

     

     

    16.7931978

    11.1954652

    27.988663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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