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14-50-01-2025-008
- 备注/文号:厦同农水指〔2025〕11号
- 发布机构: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13
各相关镇(街):
根据《关于<印发厦门市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厦农规〔2022〕1号)、《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厦财农指〔2024〕34号)和《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农业生产发展与保护资金的通知》(厦财农指〔2024〕46号)等文件精神及年度预算安排,现将2024年同安区“先打后补”补助经费24.47322万元(详见附件1),2021年莲花镇“先打后补”区级补助资金3.215348万元(详见附件2)下达给你们。专项用于养殖场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自购疫苗经费补贴。
本次下达经费为专项补助,不列基数,其中9.789288万元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中央专项“‘先打后补’疫苗补助资金(中央)”项目分配下达;8.810359万元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市专项“‘先打后补’市级补助资金(市级)”项目分配下达;9.088921万元从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年度区级专项“先打后补补助经费”项目分配下达。资金款列“2130108-病虫害控制”科目,纳入2025年区镇上下级体制结算。
收文后,请于一周内做好项目库追加,项目名称统一为“‘先打后补’补助经费”,并严格按照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做好资金专款专用和绩效目标管理等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李谓娟 联系电话:7121028)
附件:1.2024年同安区“先打后补”补助经费明细表
2.2021年莲花镇“先打后补”区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3.2025年“先打后补”补助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厦门市同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
2025年3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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