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14-50-01-2025-012
    • 备注/文号:厦同农水指〔2024〕22号
    • 发布机构: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17
    关于下达2025年同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时间:2025-04-17 12:03

    莲花镇、五显镇:

      根据《关于印发<厦门市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厦农规〔2023〕2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农业生产发展与保护资金的通知》(厦财农指〔2023〕4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25年同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第一批)300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

      本次下达经费为专项补助,不列基数,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上年结转市专项“高标准农田建设与节水灌溉(市级)”项目分配下达,资金款列“2130153-耕地建设与利用”科目,列入2025年区镇上下级体制结算。

      收文后,请于一周内做好项目库追加,项目名称统一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并严格按照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做好资金专款专用和绩效目标管理等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陈宗扬     联系电话:7226500)

      附件:1.2025年同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第一批)汇总表

          2.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厦门市同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

      2025年4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