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14-50-01-2025-012
- 备注/文号:厦同农水指〔2024〕22号
- 发布机构: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17
关于下达2025年同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时间:2025-04-17 12:03
莲花镇、五显镇:
根据《关于印发<厦门市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厦农规〔2023〕2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农业生产发展与保护资金的通知》(厦财农指〔2023〕4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25年同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第一批)300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
本次下达经费为专项补助,不列基数,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上年结转市专项“高标准农田建设与节水灌溉(市级)”项目分配下达,资金款列“2130153-耕地建设与利用”科目,列入2025年区镇上下级体制结算。
收文后,请于一周内做好项目库追加,项目名称统一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并严格按照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做好资金专款专用和绩效目标管理等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陈宗扬 联系电话:7226500)
附件:1.2025年同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第一批)汇总表
2.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厦门市同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
2025年4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