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14-50-01-2025-013
- 备注/文号:厦同农水指〔2024〕25号
- 发布机构: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21
各相关镇(街):
根据《关于做好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厦同政办〔2017〕4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的通知》(厦同农﹝2023﹞169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厦财农指〔2023〕35号)、《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农业生产发展与保护资金的通知》(厦财农指〔2024〕47号)等文件精神及年度预算安排,经研究,现将2025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经费36.204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和附件2)。
本次下达资金为专项补助,不列基数,资金款列“2130108-病虫害控制”科目,纳入2025年区镇上下级体制结算。其中15.896万元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上年结转中央专项“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中央)”项目分配下达;7.948万元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市专项“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市级)”项目分配下达;12.36万元从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年度区级专项“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项目分配下达。
收文后,请于一周内做好项目库追加,项目名称统一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并严格按照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做好资金专款专用和绩效目标管理等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娄丰 联系电话:7121028)
附件:1.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分配表
2.2022、2023年度相关月份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分配表
3. 2025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厦门市同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
2025年4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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