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14-50-01-2025-016
- 备注/文号:厦同农水指〔2024〕27号
- 发布机构: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19
各镇(街):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农业生产发展与保护资金的通知》(厦财农指〔2024〕46号)文件精神及年度预算安排,经研究,现将2025年度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建设补助资金77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专项用于专职检测人员工资、设备更新与维护、耗材等开支。
本次下达资金系专项补助,不列基数。其中33万元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市专项“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补助(市级)”项目分配下达;44万元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年度区级专项“镇街检测室区级配套补助的资金”项目分配下达。款列“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科目,纳入2025年区镇上下级体制结算。
收文后,请于一周内做好项目库追加,项目名称统一为“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建设补助经费”,并严格按照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做好资金专款专用和绩效目标管理等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陈惠秀 联系电话:7366016)
附件:1.同安区2025年度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补助资金分配表
2.同安区2025年度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厦门市同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
2025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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