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14-50-01-2025-020
    • 备注/文号:厦同农水指〔2025〕37号
    • 发布机构: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03
    关于下达2025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第三批)的通知
    时间:2025-07-03 16:39

    各相关镇(街):

      根据《关于做好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厦同政办〔2017〕4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的通知》(厦同农﹝2023﹞169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厦财农指〔2023〕35号)、《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农业生产发展与保护资金的通知》(厦财农指〔2024〕47号)、《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厦财农指〔2025〕13号)等文件精神及年度预算安排,经研究,现将2025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经费19.856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

      本次下达资金为专项补助,不列基数,资金款列“2130108-病虫害控制”科目,纳入2025年区镇上下级体制结算。其中1.322万元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上年结转中央专项“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中央)”项目分配下达,8.606万元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中央专项“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中央)”项目分配下达;4.964万元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市专项“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市级)”项目分配下达;4.964万元从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年度区级专项“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项目分配下达。

      收文后,请于一周内做好项目库追加,项目名称统一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并严格按照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做好资金专款专用和绩效目标管理等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娄丰  联系电话:7121028)

     

      附件:1.2025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分配表

          2.2025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厦门市同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

      2025年7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