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14-50-01-2025-023
    • 备注/文号:厦同农水指〔2025〕40号
    • 发布机构: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09
    关于下达2024-2025年度同安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区级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5-07-09 17:35

    各有关镇(街):

      根据《关于印发<厦门市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厦农规〔2023〕2号)文件精神及年度预算安排,为加强高标准农田管护,切实保障现代化农业发展、粮食安全和乡村振兴,经研究,现将2024-2025年度同安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区级资金59.5298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

      本次下达经费为专项补助,不列基数,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年度区级专项“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项目分配下达,资金款列“2130153-耕地建设与利用”科目,列入2025年区镇上下级体制结算。

      收文后,请于一周内做好项目库追加,项目名称统一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并严格按照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做好资金专款专用和绩效目标管理等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陈宗扬     联系电话:7226500)

     

      附件:1.2024-2025年度同安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区级资金分配表

          2.2024-2025年度同安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厦门市同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

      2025年7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