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14-50-01-2025-027
- 备注/文号:厦同农水指〔2025〕49号
- 发布机构: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29
各相关镇(街):
根据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农业生产发展与保护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厦财农指〔2025〕7号)、《关于下达2025年农业生产发展与保护资金(第三批)的通知》(厦财农指〔2025〕7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财政支农政策进村入户宣讲培训补助经费3.3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同时结合我区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5年8月至12月,具体时间商定培训老师后另行安排。
二、培训对象
行政村、村改居社区居委会的村(居)两委成员、村报账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及村民等。
三、补助标准
参训人员应携带有效身份证,凭身份证刷卡签领误工补贴(50元/半天•人,但村干部不领取补贴)。
四、其他事项
培训老师已由市会计服务中心聘请,各相关镇(街)预先做好培训场地准备、设备调试等后勤保障。
本次下达经费为专项补助,不列基数,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市专项“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市级)”分配下达,资金款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纳入2025年区对镇上下级体制结算。
请各相关镇(街)接文后一周内完成项目库录入工作,项目名称统一为“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并严格按照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做好资金专款专用和绩效目标管理等工作。
附件:1.2025年财政支农政策培训补助经费明细表
2.2025年财政支农政策进村入户宣讲培训补助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厦门市同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
2025年8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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