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14-50-01-2025-036
- 备注/文号:厦同农水指〔2025〕69号
- 发布机构: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02
各有关镇(街):
根据《关于印发<厦门市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厦农规〔2023〕2号)、《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农业生产发展与保护资金的通知》(厦财农指〔2024〕46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高标准农田管护,切实保障现代化农业发展、粮食安全和乡村振兴,经研究,现将2025年度同安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市级资金8.9512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
本次下达经费为专项补助,不列基数,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市专项“高标准农田建设与高效节水灌溉(市级)”项目分配下达,款列“2130153-耕地建设与利用”科目,纳入2025年区镇上下级体制结算。
收文后,请于一周内做好项目库追加,项目名称统一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并严格按照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做好资金专款专用和绩效目标管理等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陈宗扬 联系电话:7226500)
附件:1.2025年度同安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市级资金分配表
2.2025年度同安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厦门市同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
2025年12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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