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10-05-03-2023-007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1-23
目 录 |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同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本地区劳动争议仲裁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区劳动争议、集体合同争议处理工作。 (三)负责承办本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 (四)负责本地区劳动争议仲裁员队伍建设工作,培训专、兼职劳动争议仲裁员和调解员。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同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人员编制数12人,在职人数10人。 |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厦门市同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主要任务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布局规范、设施齐备、环境整洁”的要求,加强仲裁庭、审理庭、调解室、档案室建设,进一步完善办案设施设备,提升办案条件。并且充实办案力量,根据案件数量合理配备人员,及时制定人员配备及经费保障的标准,进一步充实和稳定专兼职仲裁员队伍, 满足服务群众需求。同时建立健全多层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网络,根据我区部分街道行政区划调整情况同步调整镇、街劳动人事争议派出庭或调解点的设置和调解辅助人员的配备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二)推进仲裁办案管理信息系统化 (三)推进基层调解组织发挥作用 (四)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 |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说明 |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同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3年收入预算为436.99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74.57万元,增长20.58%,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36.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6.9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
(二)厦门市同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3年支出预算为436.99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74.57万元,增长20.58%,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09.8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59.63万元,公用支出50.25万元; 2.项目支出127.11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同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3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万元。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6.99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74.57万元,增长20.58%,主要是由于仲裁业务量激增、仲裁人员队伍建设。支出项目包括: |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关系和维权(项)304.68万元。主要用于业务开展及人员支出。 |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101.40万元。主要用于业务开展及人员支出。 |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4.3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 |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7.2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 |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6.1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 |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3.1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 |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与2022年度持平,无支出项目。 |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同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厦门市同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0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厦门市同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厦门市同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同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1.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附表 |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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