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10-01-02-2020-001
    • 发布机构:同安区人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8-27
    厦门市同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能
    时间:2020-08-27 18:47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区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开发、协同发展政策,服务和保障产业企业发展需求,负责人力资源服务业和人力资源市场监管。

      (三)按分工负责政府人才工作,负责人才引进、开发和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构建相关人才服务体系。

      (四)负责促进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综合管理、统筹指导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牵头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扶持创业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加强就业和失业管理,健全登记制度,落实失业保障政策,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参与拟订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五)统筹推进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健全完善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相关内控、监管等制度,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收入分配政策以及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企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指导全区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对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七)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推进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综合管理职称工作,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政策和政策性安置人员有关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政府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区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按权限承办区管有关领导人员的任免事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负责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统筹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组织实施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开展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事件。

      (十一)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职责。

      (十二)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办事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四)与区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区教育局等部门拟订。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区教育局具体负责;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两个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共享福建省毕业生就业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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