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10-20-01-2025-146
    • 备注/文号:厦同人社劳派销许〔2025〕2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同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21
    厦门市同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准予厦门贺平安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注销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时间:2025-08-21 11:01

    厦门贺平安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 2025年8月21日向我局提出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注销申请,我局依法受理,受理编号: xmta80025082101609。经审查,符合法定情形,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第二十七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注销你单位取得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361100FJ20200004)。

      行政许可注销后,你单位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依照《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处理。

      厦门市同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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