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10-20-01-2025-189
    • 备注/文号:厦同人社民培销许〔2025〕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同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04
    厦门市同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办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终止审批行政许可决定书
    时间:2025-12-04 10:09

    厦门市同安区科炬职业培训学校:

      你校于2025年12月4日向我局申请终止办学,注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我局依法当场受理(受理号:xmta8002512040169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六条、五十八条规定,经审核,符合终止条件,同意你校终止办学。自本决定下发之日起,你校应立即停止办学,做好妥善安置在校学生等学校终止善后工作,在接到本通知15日内将办学许可证(正、副本,编号:人社民335021222019018号)交至我局,并到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终止办学后,你校不得再开展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相关业务,否则,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

      厦门市同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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