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10-20-01-2026-010
- 备注/文号:厦同人社特保〔2026〕4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同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28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厦门盛丰物流有限公司)
时间:2026-01-28 09:42
编号:厦同人社特保〔202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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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厦门盛丰物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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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厦门市同安区圳南二路186号2#一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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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事项 |
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
许可期限 |
2026年2月1日至2027年1月31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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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及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 〔1994〕50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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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岗位 |
不定时工作制岗位: 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业务员,驾驶员,装卸人员,驻场人员。(以下空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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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机关意见 |
同意许可 厦门市同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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