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文生成日期:2015-03-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公布于本局政府网站和局宣传栏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同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科联系,地址:同安银湖中路1号;邮编:361100;电话:0592-7022661;传真:0592-7223582;电子邮件:rljzhk@126.com。
一、概述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和《重点工作安排》,现对我局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同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我局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科室及下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协调、检查和指导。通过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规范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坚持原则,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遵循依法公开、分工协作、统一规范的原则,坚持做到系统化、标准化、电子化,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规定信息报送的范围:主要围绕本局中心工作动态和群众普遍关心的考录、就业、社保、劳动仲裁监察等工作重点、民生政策等工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实做到应公开的信息主动公开,不符条件的信息不随意公开。
二是限定信息报送的时限: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公开信息,确保群众获取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
三是健全信息报送制度。进一步完善申请-登记-领导签发-政府网站公开的信息编辑审核制度。强调局综合科在汇总、公开政府信息时要认真筛选、分类、加工和处理,报送政务信息时应履行审核签发手续,凡需公布在本局网站和同安之窗的信息必须经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并做好备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我局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把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内容予以公开,积极打造阳光政务。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我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7条,2014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条,其全文电子化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全文电子化主动公开信息26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6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均在同安区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分网进行公布,并以局网站为主体,在局网站上设立政务公开专栏。每个月定期对主动公开的内容进行更新。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我局没有收到过一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历年累计数量为0。
在“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方面,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社会稳定、利于工作开展、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的关系,对较为敏感的政策信息慎重对待。对涉及个人隐私的不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我局没有收取过任何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费用,也没有接到任何减免费用的申请。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由于我局的工伤认定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业务,属于代市局行使工伤认定职权,行政复议的对象为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此,2014年度及以前我局未发生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本局主管业务范畴内也没有发生过行政复议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特别是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等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广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2015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推进机关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人社工作重要政策提供解读服务。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措施,重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年度报告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监督考核制度等。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的情况说明: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计划与总结、局建设的工作动态、事业单位招考信息以及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我局依申请公开的内容主要以部门之间函告文件为主,此类信息与群众的关系相对不密切,作为依申请公开范畴。
(三)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4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26 |
147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26 |
147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
件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述、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厦门市同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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