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7 10:27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结合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现向社会公布。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可在“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mta.gov.cn)查阅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厦门市同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讯地址:厦门市同安区银湖中路1号3楼,邮政编码,361100,电话:0592-702266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10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无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主要为单位职能、行政许可、就业民生保障、预算决算、行政执法等信息,以政府网站公开为公开形式。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共计0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及时做好主动公开内容更新维护,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加大对严重表述性错误、个人敏感信息等内容的审查力度,紧密围绕人社系统民生保障各项工作,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配合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对政务信息进行实时更新,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五)监督保障。2023年度,我局严格按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对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对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及时进行整改。在责任追究方面,2023年我区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但仍有不足需要改进,主要表现为局下属单位业务多为季度性业务,信息公开内容时间段较为集中,导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更新有时较慢较少。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存在问题,根据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方位、多角度结合业务工作,加强主动公开人社信息的报送和公开,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内容质量,进一步做好各个季度信息公开更新的合理分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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