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07-01-01-2020-002
- 发布机构:同安区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6-05
(一)综合科
拟定全区司法行政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重大政务活动的协调实施和检查落实,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审核。承担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息、统计、外事、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安全保卫、后勤管理、信访、车辆管理及调度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并指导直属单位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干部教育培训、意识形态、退休干部、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以及考核工作。
(二)基层工作科
指导基层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医患纠纷调解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指导区人民调解员协会工作。开展对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执业的监督检查。
(三)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组织办理区政府依法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起草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配套工作制度,办理区政府行政诉讼案件,办理区政府为赔偿义务人的行政赔偿案件,办理以区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协助处理涉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的来信来访事项。对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协调部门之间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中的争议问题,指导行政裁决工作。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团的管理工作,参与区政府重要法律事务的咨询工作。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报备工作。承办区政府所属部门、各镇(街)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承办有关上级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
(四)法律服务科
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检查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指导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审批工作。
(五) 秘书科(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负责处理区委依法治区办日常事务。承担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和法治建设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和证件管理,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工作。
(六)社区矫正科(区社区矫正管理局)
负责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开展相关宣传、培训和理论研究;组织、指导各司法所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事执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吸纳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对外以同安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名义开展工作。
(七)法律援助中心
为符合法定条件的经济困难个人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无偿法律服务,保障公民享受平等公正的法律保护。受理、调解区属区管的相关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重大疑难医患纠纷。
(八)公证处
办理各类公证事务,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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