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07-06-01-2025-144
    • 备注/文号:厦同政行复〔2025〕72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同安区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29
    《行政复议决定书》(厦同政行复〔2025〕72号)公告送达
    时间:2025-04-29 15:02

      陈鸿辉: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受理你对被申请人厦门市公安局同安分局交警大队作出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厦公(交)行罚决字〔2025〕3502122404850836号]不服行政复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七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厦同政行复〔2025〕72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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