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文生成日期:2013-03-11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厦门市同安区司法局综合科联系(地址:同安区凤山路93号,邮编:361100,电话:7022993,传真:7136055)。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于2009年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目前,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开辟了公共查阅点。截至2012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以下是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概况:
(一)严格执行了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对于政府信息,哪些应主动公开,哪些依申请公开,哪些免于公开,我们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予以严格的审核界定。对相关科室及局属单位报送的信息先由该部门负责人初审,然后由综合科提交分管局领导审核,最后才对社会公众予以公开。2012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条。
(二)严格把关,建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更新维护制度。为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掌握和获取与司法行政工作相关的政府信息,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对信息的动态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梳理、增补新产生的信息,按规定程序做好保密审核,认真做好信息更新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得到公开。
(三)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坚持全局人员普遍培训和有关人员重点培训相结合,分批次、分层次,组织人员参加市局、区的信息公开工作专项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三条途径,一是同安区政府网站公布政府信息;二是通过局政务公开栏公示司法行政工作动态;三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司法行政信息。
2012年,我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信息公开工作。为了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文件及时、全面、准确向社会公布,我局在文件形成后,及时通过区政府政务网发布全文主动公开文件。2012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9条。其中:规范性文件及行政规章1条,年度总结、计划1条,公证、普法等司法工作14条,工作动态2条,公开动态1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0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发生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依申请收费情况,复印费、检索费、邮寄费均免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也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制度建设方面仍需进一步推进。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文件,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深化公开理念,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健全主动申请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细则,加大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年度报告制度、监督和考核机制等力度,不断提高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细化分类、规范表述,不断完善和细化各类信息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
(四)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技术、资金、人员投入,进一步办好司法局网站,充实网站功能,强化在线服务,充分发挥局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其他说明
年报所涉及的统计数据均截至2012年12月31日。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 单位 |
2012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29 |
166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29 |
166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厦门市同安区司法局
2013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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