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文生成日期:2014-03-06
根据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同安区司法局编制了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3年,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我区《重点工作安排》,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以黄辉煌局长为工作部门负责人,综合科组织日常公开工作,指定2名兼职工作人员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采用多种公开形式,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36条,截至2013年12月31日,我局已主动公开信息共计19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主动公开信息主要为基层动态、司法情况反映、法律援助、党务公开、应急管理等内容。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3年我局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共计41条,内容主要涉及社区矫正工作,人事人员变动信息等方面。2013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截至2013年12月31日,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厦门市规定,目前暂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行政申诉。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不足: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为兼职人员,不利于此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档案还不够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档案管理缺乏指导,工作档案还存在不够完整、不够规范的状况。
2014年,我局将全面实行信息公开制度。一是建立健全体制,努力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二是及时全面公开,及时全面公开日常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事业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三是保障公开实效,依法公开、真实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公信力和群众满意率。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1、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 | 2013年度 | 历年累计 |
单位 |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36 | 202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36 | 202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厦门市同安区司法局
201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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