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11 09: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mta.gov.cn)查阅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厦门市同安区司法局(通信地址:厦门市同安区大同街道凤山路93号,邮政编码:361100,电话0592-702299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市司法局的指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紧紧围绕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落实、拓展政务信息公开形式,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政务信息公开。具体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任务落地。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处室全力支持,分工明确、审核严格、协同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重新选优配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组织认真学习上级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会议和文件精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审查和处理的工作程序,遵循合法、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照相关要求给予公开或答复所需信息。实行首问责任制和限期办理制,明确办事时限、办事质量和办事纪律,向群众公开办事程序、决策过程和办事结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对政府信息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2.组织全面梳理,加强平台建设。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准确解读本地公共法律服务措施,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进行解读。针对公共法律服务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开辟多种渠道进行政务公开,除政府网站公开外,在法治同安微信公众号建立专题普法、普法宣传、法律服务查询等专栏,其中8月13日以来法治同安微信平台公开普法宣传专栏公开普法信息46条。以实体普法宣传栏为形式公开法律知识普及公开67条。

      3.严格工作标准,推进规范公开。2020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3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主动公开信息主要为单位职能、普法工作、预算决算等信息,以政府网站公开为公开形式。2020年我局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共计0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2020年8月13日,制定完成并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开公示同安区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96项

      335465.2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及时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严密性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具体如下:一是部分科室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仍需进一步提升;二是部分科室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标准和要求,掌握不够全面准确。

      2.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培训。督促各部门认真学习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熟悉条例规定,熟知公开事项内容范围、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发布程序。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每月对相关科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梳理,督促各科室规范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厦门市同安区司法局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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