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05 09: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规定,向社会公布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内容。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mta.gov.cn)查阅及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直接与厦门市同安区司法局综合科联系

      地址:厦门市同安区大同街道凤山路93号

      电话:0592-7022993

      邮编:3611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条例》等政策法规以及省区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聚焦社会各界需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持续健全组织领导、不断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拓展形式内容,及时准确司法行政工作政务信息公开。具体如下: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健全完善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综合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局各科室按规定提供信息内容,构建分工明确、审核严格、协同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选配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做好工作衔接,开展业务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实施。健全工作制度,严格发布程序,以合法、及时、准确、便民为原则,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受理、审查和处理内容、时限、程序和工作纪律,严格落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落实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

      (二)平台建设情况

      在细化梳理司法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信息公开目录。持续健全完善解读回应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服务政策进行解读、回应、解疑释惑。开辟多种渠道进行政务公开,加强法治同安微信公众平台建设维护,建立专题普法、普法宣传、法律服务查询等专栏,并根据全区工作需求不断调整完善,2021年1月1日以来法治同安微信平台公开普法宣传专栏公开普法信息108条。加强各类普法宣传栏建设管理,发挥实体阵地信息公开作用,以实体普法宣传栏为形式公开法律知识普及公开66条。

      (三)主动公开情况

      充分发挥区政府网站主平台主阵地作用,抓好各项任务落实,严格依法规范公开信息。围绕推进依法行政这一社会热点,利用区政府网站开展了问卷调查和民意征集。2021年在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3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主动公开信息主要为单位职能、依法行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普法宣传等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共计0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机制,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及时督促整改,具体日常工作由综合科主要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完善社会评议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通过设立信箱和举报电话方式对本单位信息公开进行工作监督,2021年度未收到群众不满意的情况,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不到位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回应社会热点、完善平台建设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具体如下:一是对《条例》的学习研究还不够全面深入;二是对照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在推进解读深度广度上还有提升空间。

      2.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培训。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传帮带,组织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督促工作人员进一步熟悉条例规定,明确公开事项内容范围,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发布程序。二是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内容。加强对信息公开政策的研究,在严格规范公开的基础上,推进探索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增强信息公开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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