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司法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6 08: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规定,向社会公布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内容。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mta.gov.cn)查阅及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直接与厦门市同安区司法局综合科联系

      地址:厦门市同安区大同街道凤山路93号

      电话:0592-7022993

      邮编:3611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同安区司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围绕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做好相关工作,具体如下: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优化调整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统筹工作方向与重点决策;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抓好业务与信息公开融合;综合科负责组织实施等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纳入年度计划,专人负责,形成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强化业务学习,把主管部门相关要求纳入每周一学内容,提升规范化水平。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信息发布审核、保密审查、档案管理等制度。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强化保密审查,专人管理档案。加强培训指导,组织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强化工作机制运行,督促指导各科室工作。

      (三)平台建设情况

      优化传统平台,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信息公开,维护涉及的相关专栏,更新优化内容。强化线下平台,建好管好普法宣传栏,定期检查维护更新,今年来以实体普法宣传栏为形式公开法律知识普及公开126条。重点突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线上线下回应解读涉及企业的法律服务政策、知识,2023年1月1日以来法治同安微信平台公开普法信息352条。

      (四)主动公开情况

      突出公开重点,以区政府网站为主平台,公开各类信息,重点公开普法、执法等群众关切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利用微信公众平台、政务公开栏、普法宣传栏等形式充分公开相关信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保障群众知情权。拓宽互动渠道,以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为契机,利用区政府网站开展了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问卷调查和民意征集,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打下更加坚实基础。2023年在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16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主动公开信息主要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普法宣传、法治政府、成效亮点等信息。

      (五)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作为依申请主体公开信息共计0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六)监督保障情况

      充分发挥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指定专人负责的内部监督。常态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台账,以便进行追溯和考核。通过设立举报电话、意见箱、政民互动等方式,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作为评价各部门工作绩效的重要指标之一。2023年度未收到群众不满意的情况,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履职不到位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政府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但在个别领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具体如下:一是结合司法行政特色信息公开较少,政府信息公开在充分反映司法行政的实际和行业特点方面做得还不够。二是时效性意识还不够强。部分政务信息因多种因素影响,预留进行信息公开的时间不够充分,导致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受到影响。

      2.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注重结合司法行政特色进行信息公开。根据司法行政的实际和行业特点,梳理出需要重点公开的内容,制定更具针对性的信息公开措施,加强司法行政信息公开的专业视角。二是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加强对全体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理顺工作衔接机制,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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