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09-01-01-2025-001
    • 发布机构:同安区审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07
    厦门市同安区审计局机构职能
    时间:2025-03-07 16:12

      一、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以及省、市有关审计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对区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区级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市、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直有关单位和各镇(街)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及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国家、省、市、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直各单位(含直属事业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

      3、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4、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5、区级财政投资和以区级财政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区重点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6、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7、区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区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区政府负责管理的其他地方性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8、区政府有关单位管理的和受区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9、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

      10、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区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单位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有权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对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单位和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十)在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内外交流与合作;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一)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跟踪检查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十二)对区属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财务活动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行为实施监督。

      (十三)负责加强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相关职责。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综合科 

      负责人:林文政(科长) 联系电话:0592-7022748

      (二)审计业务科 

      负责人:辜艳苹(副科长) 联系电话:0592-7120632

      (三)审计事务中心

      负责人:潘炳聪(主任) 联系电话:0592-7317160

      三、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令时间 10月1日-5月31日 8:00-12:00,14:30-17:30;夏令时间 6月1日-9月30日 8:00-12:00,15:00-18:00)

      四、办公地址:

      厦门市同安区银湖路40号

      五、联系方式:

      电话:7022748;传真:7034077;电子邮箱:sjj@xmta.gov.cn

      六、负责人姓名:林文政(综合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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