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09-50-01-2023-001
    • 发布机构:厦门市同安区审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7-24
    厦门市同安区审计局关于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公告
    时间:2023-07-31 15:33
     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区审计局依法对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区委审计办、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主责主业,把握审计监督定位,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重点关注区本级财政管理、疫情防控资金使用管理、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国有资本运营等方面,更加注重揭示体制机制障碍和各类风险隐患,更加注重推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切实发挥审计服务中心大局的监督保障作用。

    2022年,面对国内疫情多点散发以及“三重压力”持续加大,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实施“岛外大发展”战略,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2022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财政总收入104.37亿元、地方级财政收入32.40亿元,同口径分别增长2.26%、12.45%。

    一是强化服务保障,经济运行健康平稳。惠企助企有力有效,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配套出台“工业10条”“商贸流通16条”等具体措施,增值税留抵退税11.5亿元,制造业缓缴税费9.4亿元,兑现惠企资金12.2亿元,惠及企业3,122家(次)。招商引资稳中提质,强化头部企业招商,聚焦重点产业链群开展精准招商,华润喜力啤酒等100个项目签约,时代新能源等10宗总投资1,287.3亿元的产业项目挂牌落地。产业结构赋能升级,率先全市推行“园区办”,先行先试“验登合一”模式,节减企业竣工投产时间近70%,新材料与新能源、生物医药与健康等重点产业链实现两位数增长,都市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实现营收360亿元。

    二是聚焦重点领域,民生保障持续改善。教育资源量质齐升,西湖中小学等15个学校项目竣工投用,“名校跨岛”加快推进,新增学位1.2万个,引进高层次人才101名,全年教育支出24.39亿元,同比增长9.86%。社会保障统筹有力,发放稳岗资金1.4亿元,新增就业超2万人,协助失业人员、城镇困难对象、农村富余劳动力等人群再就业1.3万人次,新增安置房645套、保障性租赁房5,151套。健康同安持续推进,第三医院划归市管,基层卫生院智慧药房试点建设全覆盖,广泛开展“同安康”疫情防控主题实践活动,努力构建群体免疫屏障,全区累计接种疫苗约223万剂次。

    三是坚持科学发展,改革成果逐步显现。乡村振兴深入实施,推进乡村振兴项目95个,改造农村电网198条,完成“五个美丽”示范创建432处,乡村振兴热度指数综合排名连续两年位列全省前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7%。厚植绿色发展理念,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大力发展清洁低碳能源,新增8个新能源充电停车场,建成全国首个农业碳汇交易平台;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全市第一;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埭头溪治理入选全国河(湖)长制典型案例。筑牢风险防范底线, 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创建4个市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常态化风险排查企业1,100余家,及时有效化解风险隐患。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2022年度同安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主要关注决算草案编制、财政专户使用、预算编制管理、部门专项资金、存量资金结转使用及财政安排支出项目的执行等情况,并延伸抽查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政府“过紧日子”落实情况等。财政决算草案反映:2022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87.77亿元,支出合计84.80亿元,年终结余2.97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69.96亿元,支出合计67.19亿元,年终结余2.7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合计1,616万元,支出合计1,616万元,年终结余0.00万元,收支平衡。

    2022年度,我区政府性债务新增一般债券2.00亿元、专项债券3.00亿元。截至2022年12月,债券累计余额42.3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合计23.70亿元,专项债券合计18.63亿元。

    本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非税收入预算编制方面。一是个别单位预算收入编制不够完整;二是个别医院预算收入编制不够准确。

    (二)预算指标调剂管理方面。个别单位专项资金存在预算指标调剂不够准确、超预算列支等情况。

    (三)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方面。个别单位通过实拨资金的方式,将工程项目资金直接拨付至各镇街场,导致决算支出与实际支出不一致。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方面。一是绩效目标设置不够严谨。存在个别项目未设置绩效目标,自评指标值设置不合理、不完整、未充分量化等现象,涉及4个部门、16条专项资金。二是单位绩效管理不够规范。个别单位将应自行完成的绩效管理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

    (五)招标代理机构监管方面。2022年,我区共有19家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向投标人收取200-250元不等的招标文件费用的现象,涉及108个区内公开招标项目。

    二、疫情防控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区工信局、卫健局、文旅局等10个部门2020至2022年度疫情防控专项资金收入合计19.30亿元,其中:省级以上资金5.63亿元,市级资金3.80亿元,区级资金9.87亿元;支出合计17.60亿元,其中:转移支付2.64亿元;结余1.70亿元。

    (一)资金结算进度方面

    截至2023年5月31日,我区疫情防控资金与市级及第三方待结算金额较大、进度较慢。

    (二)防疫设备、物资管理方面

    抽查我区疫情防控相关设备、物资管理,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出借的防疫设备及物资未登记在册,业主单位对资产情况掌握不够清楚;二是部分防疫设备资产闲置堆积于疫苗接种点及核酸检测点等;三是大量防疫设备存放于隔离场所(酒店)、医院、企业等地,因涉及安装、拆卸及权属等事宜,未有进一步妥善处置方案。我区应及时出台疫情防控资产处置实施方案,并督促各责任单位做好疫情资产清理盘点登记工作,科学建立资产台账,有效盘活闲置资产;各主管部门应严格遵守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国有资产闲置浪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共对7个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审计,并延伸相关单位12个。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财务管理方面

    一是专用账户与经费账户混用,个别单位将应转入专用账户的款项误转入经费账户;二是非税收入账务处理不够规范,个别单位将款项上缴国库后,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导致账实不符;三是个别单位非税收入未按规定逐案登记,涉及款项726笔;四是个别单位暂存款项未及时上缴或清理;五是工会经费重复预算。

    (二)支出审核方面

    一是内部控制不够严格,个别单位重复支付食堂厨师工资;二是挤占专项资金,个别镇街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部门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三是补贴发放不够规范,个别单位重复报销跨区域临时性公务出行补贴;四是加班用餐审核不够严谨,个别单位存在多计加班人次、加班日期与用餐日期不一致等情况;五是工会经费管理不够规范,3个基层工会多申请行政经费补助。

    (三)招标采购方面

    一是招投标监管有待加强,个别镇街农污改造项目建设中存在邀请关联公司投标等情况;二是采购验收管理不够规范,个别单位存在通过合同约定、服务包干等形式,将采购项目验收、审计等工作交由供应商自行实施等情况;三是政府采购服务期限超规定年限,个别单位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为5年,超过规定的3年期限;四是合同履约监督不够到位,个别单位未按约定预留工程保修金;五是合同条款约定不够严谨,个别单位在合同条款未明确计费标准的情况下,全额支付相关费用。

    (四)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不够及时,涉及2个单位、3个工程项目;二是固定资产账实不符,个别单位存在汽车划拨或报废报失多年,但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三是固定资产处置不够及时,共有2个单位未及时处置无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74项。

    四、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聚焦生态文明,推动绿色发展。在对镇街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耕地林地保护、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小微水体治理、农污改造等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土地卫片违法图斑整改不够到位,涉及耕地面积1亩。二是占用林地用于堆卸土头垃圾、生活垃圾,涉及林地面积约1,196平方米。三是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款发放管理不够规范,存在超范围发放生态补偿款、少发生态补偿款等情况。

    五、企业审计情况

    2022年7月对一家区属国企进行审计,主要发现以下问题:一是应收租金及税费未入账核算。二是经营性房产未入账管理。三是部分资产闲置,未及时盘活去化。四是部分代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缓慢。五是部分租金收入跨期确认。

    六、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管理,提升财政保障水平

    一是加大统筹力度。各级各部门应积极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提升预算管理精细化水平,切实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执行力;积极盘活各类存量资金、闲置资产,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二是加强财政监督。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避免财政资金脱离国库监管,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水平。三是强化绩效管理。要切实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转变“重支出、轻绩效”观念,提高全过程绩效管理水平和监控能力,形成绩效管理的刚性约束;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报、预算安排及政策衔接机制,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绩效。

    (二)加强机构监管,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为提高第三方机构业务质量和效率,促进代理业务规范化、标准化发展,推进营商环境优化迈向纵深。一是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各级各部门在政府采购中,要依法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不得设置不合理的隐性门槛,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二是切实加强机构涉企收费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规范中介机构涉企收费,针对违规、不合理行为要加大惩处打击力度。三是规范业务流程,营造公平环境。逐步建立并完善中介机构管理办法,通过细化操作流程,实现工作的标准化和程序化,减少中介机构管理的自由裁量权,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三)深入调查研究,提升政策执行实效

    一是深入前期调研。围绕政策的对象、目的等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并征求各方意见,避免仅凭经验思考分析导致政策低效、失效的现象;二是加强执行监督。政策的制定与执行主体相分离,基层单位作为政策执行主体,对政策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偏差;各主管部门作为政策制定及监督主体,要加强对政策执行监督的同时加大对政策的解读力度,推动政策准确执行;三是完善周期服务。坚持以绩效为导向,做好政策执行周期的分析及监控,及时发现问题与不足,并调整优化政策,提高资金绩效、政策实效。

    (四)优化财政体制,释放基层发展活力

    建立健全科学的财政体制,对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社会公平,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一是坚持权责利统一原则,进一步理顺区与街(镇)之间的财权事权关系,兜牢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底线任务,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二是坚持统筹与公平兼顾原则,根据区域发展定位、产业特色、经济水平等情况,加强区级统筹,确保乡镇、街道财力均衡增长,助推共同富裕。三是坚持强激励原则,分类设立多种激励项目,通过完善考核体系和激励措施,不断激发各街(镇)发展内生动力。

    (五)强化统筹谋划,发挥债券调节作用

    一是聚焦产业发展,加大项目储备,坚持全区“一盘棋”思想,围绕债券投资方向,结合重大项目建设需求,高效做好项目储备工作;二是强化部门协作,助推债券发行,加强发改、财政与项目单位的配合,严格申报项目审核把关,多方面拓宽债券申报发行面;三是健全制度建设,加强资金管理,压实主管部门、项目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债券的经济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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