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文生成日期:2013-03-08
    厦门市同安区审计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时间:2013-03-08 16:35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厦门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由厦门市同安区审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并附年度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厦门市同安区审计局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厦门市同安区审计局综合科联系(地址:厦门市同安区三秀路141 电话:7022748)。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信息公开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法规,本局由分管政府信息公开的局长任组长,综合科、审计业务科、审计事务中心派员组成“厦门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并随人事变动随时作出调整充实。工作小组共配备1名兼职人员,综合科为日常管理职能部门。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制定贯彻上级政府信息公开法规的实施方案和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政府信息的收集、审核、上报审批、公开和日常网站维护等工作。

      根据《条例》和《办法》关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有关规定,2008年制定《厦门市同安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本局法定职能、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分类、获取方式、依申请公开的方法与步骤、单位名称、办公地点、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等都全部继续保留使用。并通过《厦门市同安区审计局网站》向社会公开。保留原编制《厦门市同安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全部内容,其中还包括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

      (二)认真落实配套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法规,及时有效地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本局先后制定了相应配套措施和建立相关规章制度。原制定的《厦门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仍继续实行。2010年制定并实施《厦门市同安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厦门市同安区审计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厦门市同安区审计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五项制度》,从而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采编、审核、上报、审批等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各负其责,使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趋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保证安全保密并有效运行,促进审计机关的效能建设。截至2012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开展顺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厦门市政府《办法》和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报送工作的要求,本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主要包括:积极做好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在确保国家、部门和企业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做到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给予公开;按照市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按规范编制并及时报送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做好重要决定公开情况、公文类政府信息目录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类目的备案工作。截至2012年底本局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3条。

      (一)主动公开的类别与内容

      1、机构职能类信息6条,内容为本局领导职责、本局依法行使职能、内设机构职能及审计工作程序。

      2、规划计划类信息6条,内容为历年审计工作计划。

      3、审计结果公告3条。

      4、财政预决算类3

      5、其他类信息5条。主要内容为审计执法四项制度及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聘请特约审计员的决定等。

      (二)主动公开的形式

      为了便于公众了解审计、理解和支持审计工作,并有利于公众对审计的监督,本局主要通过“厦门市同安区审计局网站”,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指南等予以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尚未接收到社会组织、法人或公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未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

      五、本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因审计工作有些涉及国家和企事业单位的秘密,审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受到较大的限制,内容较为有限;二是有些政府信息的质量还有待于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也有待于进一步增强。

      针对2010年本局政务信息工作存在问题,今后将着重加强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继续学习贯彻执行《条例》和《办法》,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全体审计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二是在确保严守国家保密有关法规的前提下,继续加大审计公开的力度;三是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完善政务信息工作机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提高政务信息质量,向社会提供更好、更多的政府审计信息。

      七、附表(见附件)

      附件:统计表

    厦门市同安区审计局

     2013年3月8日

                                                                                                                                                                                                     

      

    附件:

    统 计 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2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3

    23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3

    23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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