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审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0 16: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厦门市同安区政府网站(http://www.xmta.gov.cn/)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并可提供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联系厦门市同安区审计局办公室(地址:厦门市同安区银湖里40号6楼,电话:7022748,传真:7034077)。

      一、总体情况

      同安区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把政府信息公开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强化督察和考评机制,高标准做好相关工作,进一步推动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一) 主动公开

      截至2022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22条,历年累计数178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11条,不予公开信息数11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等各项工作开展顺利。

      (二) 依申请公开

      2022年度依申请公开0条,未向申请人收取相关费用,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行政诉讼案件,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行政复议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实施《厦门市同安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厦门市同安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公开信息进行严格审核。严格保守工作秘密,确保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控制度,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努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安全有效运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依托同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根据信息公开要求及时更新完善相关栏目,及时向区档案馆、图书馆报送最新的政府信息,方便群众通过不同渠道查阅。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2年度,我局按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全面及时公开我局各项工作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及时进行整改。按要求定期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在积极应对社会评议,确保对外公开的信息,有迹可循、有政策支持、有数据支撑,有应对措施。在责任追究方面,2022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2年我局不断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内控制度,加大审计工作公开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网站部分信息更新的全面性有待加强;二是解读信息形式比较单一。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区审计局将按照有关要求,不断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继续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突出重点、热点问题,积极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提高公众对我区审计工作的认知度,不断加强和改进审计工作。2022年,在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同时,将加大信息解读力度,采用文字、数据、图表、图文结合等多种形式,进一步丰富解读内容、提高解读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厦门市同安区审计局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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