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审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5 11: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数据的统计时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在“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mta.gov.cn)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发布并提供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厦门市同安区审计局综合科联系(地址:厦门市同安区银湖里40号6楼,邮编:361100,电话:0592-7022748)。

      一、总体情况

      同安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厦门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作用,持续提升审计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说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普法责任清单等信息,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4条,历年累计数186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4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与发布流程,及时向区档案馆、图书馆报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努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安全有效运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依托同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日常巡查、维护,根据信息公开要求确保各项内容及时更新,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自觉主动接受上级部门的工作考核。同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区政府办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更加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还是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意见征集方式较为单一等。2025年,将根据工作要求,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资质增效,在自觉接受被审计单位和群众监督的同时,持续加强互动交流,以问卷调查、民意征集、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多形式听取公众意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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