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审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30 15:3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我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数据的统计时限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在“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mta.gov.cn)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发布并提供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厦门市同安区审计局综合科联系地址:厦门市同安区银湖里40号6楼,邮编:361100,电话:0592-7022748)。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立足审计监督职责,深入开展“科学规范提升年”行动,依法依规落实工作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

      (一)主动公开方面

      持续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结合审计工作实际,2025年主动公开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公告、预决算说明等信息总计7条,历年累计19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5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和职责分工,强化信息发布全流程审核。规范主动公开信息的送交工作,定期向区档案馆、图书馆报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平台,加强信息公开的日常维护,做好信息公开的及时更新,保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的情况

      坚持信息公开的日常监督检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干部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提升专业素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信息公开内容较为单一,主要集中在单位的日常工作方面,未调动群众建言献策的积极性,下一步,我局将多形式、多角度提升政务公开方面的群众参与度,在立项环节“问计于民”,定期汇总公开共性热点问题,以高质量的信息公开保障审计工作有序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